2019年8月31日消息:江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的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
一.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出现役后由安置部门进行了岗位安置的,提供安置介绍信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自谋职业的,提供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自谋职业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4.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5.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申请人经公证的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属于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或特困相关证明材料)。
8.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在受理点领取。
退役士兵档案材料遗失的,须本人提供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
二.申请受理点
1.江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户籍地为江安镇、井口镇以外的退役士兵)。地址:江安县江安镇民生路54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电话:3933132。
2.江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户籍地为江安镇的退役士兵)。地址:江安镇竹海路西段(江安镇政府内),电话:3931411、 3931385。
3.井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户籍地为井口镇的退役士兵)。地址:井口镇川井街203号(井口镇政府内),电话:2851671 。
江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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