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安又有三块地公开拍卖 起始价3060元/㎡ 规划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19-05-23 / 浏览:1541 次 /
- 2019-05-23 更新 投诉举报
江安又有三块地公开拍卖 规划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位置如下:
江安县2019年第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江资源规划告字〔2019〕1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19年6月12日上午9:30,将江安县东城退城进园片区组团A地块剩余部分宗地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竞拍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名称 | 宗地位置 | 面积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四至界址 | 规划建设及相关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
江安出让〔2019〕 4号 | 江安县东城退城进园片区组团A地块剩余部分宗地 | 江安县 东城退城进园片区组团 | 8026.59㎡ (12.03亩)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商业38.43年(终止日期2057年7月18日)、住宅68.43年(终止日期2087年7月18日) | 3060 元/㎡ | 东邻A地块,南邻A地块 ,西邻会龙小区,北邻龙君庙路。 | 按江规条5115232017030800001-1号执行,其中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其中高层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其中临长江面高层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绿地率:≥30% | 500 万元 |
江安出让〔2019〕 5号 | 江安县东城退城进园片区组团B地块剩余部分宗地 | 江安县 东城退城进园片区组团 | 2682.77㎡ (4.02亩)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商业38.43年(终止日期2057年7月18日)、住宅68.43年(终止日期2087年7月18日) | 3060 元/㎡ | 东邻江景华府,南邻B地块,西邻纵二路,北邻滨江路。 | 按江规条5115232017030800001-1号执行,其中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其中高层建筑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其中临长江面高层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绿地率≥30%。
| 200 万元 |
江安出让〔2019〕 6号 | 五矿镇A-2-4、A-4-2、A-5-1、A-6-1地块宗地 | 五矿镇 金星村 | 10407.9㎡(其中A-4-2地块部分3124.9㎡、A-4-2地块部分3306.9㎡、A-5-1地块部分3360.3㎡、A-6-1地块部分615.8㎡) | 商业金融兼容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起止年限与原出让宗地一致) | 633 元/㎡ | 东邻金星村金星组,南邻金星村金星组,西邻金星村金星组,北邻金星村金星组。 | 按江规条51152320180704001号执行,其中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 | 200 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独立竞买或联合竞买。但已在我局主持的出让活动中竞买成交而未按照出让合同或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
三、竞买要求
1.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11: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报名手续。中买自然人或江安县域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在江安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本次出让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拍卖出让,本次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相应的征地拆迁主体部门负责,并确保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否则由相应的征地拆迁主体部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次出让宗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15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其中第1号和2号宗地的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在成交后30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财政账户足额缴纳,第3号宗地的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在成交后60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财政账户足额缴纳。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全部缴清后的60日内,出让方会同县住建城管局、江安镇人民政府、五矿镇人民政府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交易费,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滞纳金。
4.本次出让宗地设有保底价,未达保底价不能成交。本次拍卖宗地的自然递增价为每举牌一次10元/㎡。
5.本次出让宗地在实施建设时不准超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6.本次出让宗地的准确面积以开发建设完成后宗地的直线相交水平投影实测面积为准。本次出让宗地的起始价未含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由中买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缴纳。
7.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江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
联系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系电话:(0831)2630098、2630545
开户名:江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江安县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账号:2248 0101 0400 04850
(缴款备注说明:xx单位(交款单位)交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xx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23日